各分工会:
为了有序开展奖励性绩效文件修订工作,根据学校奖励性绩效文件修订的计划安排,在召开多次研讨会的基础上,结合教职工对原奖励性绩效文件的意见,经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修订了《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法(修订)》。
修订稿将岗位奖励性绩效分为基础奖励性绩效(60%部分)和目标奖励性绩效(40%部分),其中目标奖励性绩效增加了上浮部分。学校将各二级学院(部)目标奖励性绩效及上浮部分、教育工作量(含教学管理工作量、质量工程奖励性绩效和班主任工作量)核拨给各二级学院(部),由各二级学院(部)制定实施细则后予以发放。旨在建立和完善绩效工资分配工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提高二级学院(部)分配自主权,增强二级学院(部)办学活力,充分发挥二级学院(部)自主管理、谋求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针对《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法(修订)》,即日起面向全体教职工们进行意见征集,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详细文件见本通知附件。
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由各分工会负责汇总,按照意见建议制定对应的文件,分类填写于《xx分工会奖励性绩效征求意见汇总—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主文件、奖励性绩效工资系数对照表)》《xx分工会奖励性绩效征求意见汇总—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办法》《xx分工会奖励性绩效征求意见汇总—专职辅导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办法》《xx分工会奖励性绩效征求意见汇总—管理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办法》《xx分工会奖励性绩效征求意见汇总—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办法》《xx分工会奖励性绩效征求意见汇总—工勤系列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办法》。
请各分工会高度重视这次意见征求工作,充分收集并如实反映广大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并于2024年11月8日前将汇总表纸质稿由所在党总支盖章后交校工会,联系人:余美芳,电话:0519-86335035,电子稿发送至邮箱:gh@ciit.edu.cn。
附件1:《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法(修订)》.docx
工会、人事处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