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
根据《常州市总工会关于推荐评选2021年常州市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的通知》(常工发﹝2021﹞17号)要求,请各党总支对照文件精神择优推荐,具体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和名额
常州市五一劳动奖状授予我市企业、事业、机关、“两新”组织及其他组织;常州市五一劳动奖章授予中国籍(含港澳台人员)员工;常州市工人先锋号授予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两新”组织及其他组织所属的部门。已获得常州市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的,不重复授予。
我校已获上述奖项汇总表
1 | 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 常州市五一劳动奖状 | 2014年 |
2 | 旅游系 | 常州市“工人先锋号” | 2009年 |
3 | 信息学院 | 常州市“工人先锋号” | 2019年 |
4 | 袁锋 | 常州市五一劳动奖章 | 2008年 |
5 | 周晶 | 常州市五一劳动奖章 | 2009年 |
6 | 韩迎辉 | 常州市五一劳动奖章 | 2014年 |
7 | 吴传权 | 常州市五一劳动奖章 | 2017年 |
常州市教育条线(包括普教和高教)2021年常州市五一劳动奖章分配名额为4人,工人先锋号分配名额为6个,请各总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照条件进行申报。
二、推荐评选条件和工作要求
(一)坚持面向基层和一线
根据文件要求,副处级(含相当于副处级)及其以上级别人员、事业单位负责人原则上不参加推荐;要优先推荐具有工匠精神的高技能人才和优秀产业工人;注重推荐在重大工程、促进区域发展劳动和技能竞赛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职工。
(二)坚持民主推荐
推荐对象均应自下而上,优中选优,层层选拔产生。所有推荐对象必须经所在单位民主推荐,推荐对象在所在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严格履行推荐程序
推荐工作执行“两审两公示”程序,常州市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实行初审和复审两次审查及所在单位和市级两级公示。
(四)其他条件和要求详见附件1
三、材料报送
1.请各党总支认真阅读《常州市总工会关于推荐评选2021年常州市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的通知》,按照该通知要求于2021年3月19日16点前将附件中的相应申报表按要求填写后报工会余美芳,电子信箱:43082449@qq.com,表格、材料的格式、内容不符合要求的、逾期未报送的,不再补充报送,视为放弃推荐。
2.已获市五一劳动奖章和工人先锋号的不再申报。
3.经党委讨论确定为我校上报候选人或候选单位的另需准备一份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
附件1:20210317常州市总工会关于推荐评选2021年常州市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的通知.pdf
校工会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