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根据市妇联、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等6部门联合发出的《关于开展常州市第十二届十佳母亲、第九届十佳好儿女事迹征集活动的通知》,现在广大教职工中开展十佳母亲和十佳好儿女征集活动,各分工会可根据评选条件,采取教职工自荐或分工会推荐等形式进行广泛征集,并把征集活动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重要举措。
推荐人员的申报材料包括:《常州市第十二届十佳母亲事迹征集表》(见附件1)或《常州市第九届十佳好儿女事迹征集表》(见附件2)一式2份,另附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和300字事迹简介各1份,均用A4纸打印;同时,须提供近期工作或生活照片(电子版)2张。请各分工会女工委员将相关材料于4月23日前报送至学院工会。
附件:常妇〔2019〕24号关于开展常州市第十二届十佳母亲、十佳母亲好儿女征集活动的通知.doc
院工会
2019年4月16日